這學期魏老師又回頭接國中一年級新生的導師。有一天,班上一群學生打成一團,魏老師匆匆趕到,原來班上的小倩帶了瓶名貴的香水來炫耀,幾位女生試噴一下都很喜歡,這時平常不多話的佳婷聞到香水味也躍躍欲試,但是小倩覺得佳婷平常都不理人而拒絕。
沒想到午休後,小倩的香水竟然不見了,她懷疑是佳婷偷的並要求搜身,佳婷很生氣,幾個女生便搶成一團,最後在佳婷的書包內找到了香水。
聞到這麼高雅的清香味,魏老師不覺得讚美起香水來,小倩回答:「謝謝老師的讚美,那是我媽媽挑的。」
「妳媽媽知道妳帶她的香水來學校嗎?」魏老師再問,小倩低頭不語。
魏老師再轉向佳婷,問她:「香水真的是在妳的書包內找到的嗎?」
佳婷點了下頭。
老師再問:「妳知道沒經過別人同意就拿走別人的東西會被當作什麼嗎?」
佳婷低頭不吭聲,在一旁幸災樂禍的怡芳搶著回答:「小偷!」
魏老師再轉向怡芳,問她:「剛才是不是妳第一個動手搜身並搶佳婷的書包呢?」
「是的,老師!」怡芳一臉無所謂的回答。
「妳知道搜別人身體和搶別人東西是不對的行為嗎?」魏老師反問
「她是小偷我當然可以搜。」怡芳自認理直氣壯。
「憲法保障每個人的自由權和財產權,依目前的法律,即使是檢察官,原則上也要向法院聲請搜索票才能在一定範圍和限制下搜索。妳現在還認為妳有搜索權嗎?」
怡芳這時才覺大事不妙,伸伸舌頭囁囁地說:「那我們怎麼辦呢?」
魏老師乘機教育大家:「做錯事了怎麼辦呢?」由於平時魏老師已經樹立一套處理模式,因此這時做錯事的學生們都紛紛地向對方誠意道歉表示不再犯錯,並請求對方原諒自己。
懺悔後佳婷不放心地問老師:「我偷了小倩的香水,警察會來抓我嗎?」
魏老師回答:「這個問題我得請教法律專家。」
青春法律秘笈
這個單元要談的是刑事責任,關於刑事責任,我國的刑法主要依年齡和精神狀態來區分,滿十八歲以上、精神正常的人對於犯罪行為要負完全的責任;未滿十四歲或心神喪失的人認為無刑事責任能力,法律上不處罰,因為考慮他欠缺辨別是非善惡和控制行動的能力。
至於滿十四歲但還未滿十八歲的人或滿八十歲的人或精神耗弱的人,如果有犯罪行為可以減輕刑罰,但是到底要不要減輕,就由法官依照個案具體斟酌被告的情況來決定。
又法律上所謂年齡,是以週年法計算,以自出生日起經過一年才算滿一歲,國中一年級學生的實際年齡大概在十二到十三歲間,都還沒滿十四歲,心智都還不夠成熟,因此依刑法規定不罰,但依少年事件處理法仍可移交少年法院為保護處分。
想一想
想一想,別人做錯事可以當做自己做錯事的藉口嗎?
想一想,老師、父母平日對我們一直無私的付出,我們要怎樣回報呢?
精選靜思語
凡事善解,能忍自安。
得理要饒人,理直要氣和。
犯錯生出懺悔心,才能清淨無煩惱。
作者現任欣能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
新竹市政府法律顧問
新竹市社區大學法律講座教師
明新技術學院通識課程兼任講師
國立台北大學(原中興法商)法律系司法組第一名畢業
79年起執行律師業務至今
謝啟大、柯建銘立委服務處律師
著作:我是生活法律高手、交通零糾紛(合著)、錯誤的法律觀念、法律與生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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