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mportant... 】
各位好朋友:
我若寄一些email給你,
如果要轉寄請將原來的寄件人刪除才轉寄!請小心!
(尤其是那種圖片美又有聲音的),
因為您可能已違反著作權法了。
現在網路上有人故意散佈文章,
> 透過網路轉寄的方式:若文章再度寄回給他,他就依文章上的轉寄
人名稱
向這些人要求賠償損失
或依法提起告訴藉此牟利。
在此提醒您一個案例:
建國中學李老師就是受害者,
出庭受審!所以拜託!
如果要轉寄我e-mail給你的資料,
請您切記轉寄前一定要把我的名字
(From!
:來源寄件者 ) 刪除
清乾淨以後,
並以「密件副本」的方式發送出去。
您轉寄出的檔案也一樣。
記得告知你的友人,
轉寄前一定要把你的名字刪除
後,再發送出去囉!非常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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