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月7日 星期五

酒駕載童害受傷 春節後吊照4年

 

酒駕載童害受傷 春節後吊照4年


2011年 01月08日 蘋果日報

【何哲欣、李文正、陳如嬌╱台北報導】喝酒或吸毒後開車還載兒童,肇事責任將加倍!立法院昨三讀通過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修正案,增訂汽車駕駛若車上載有未滿14歲的孩童,一旦喝酒或吸毒後開車肇事致人受傷,吊扣駕照期由2年增至4年,即使無人受傷,吊照也由1年增為2年。
交部說,這項修法最快在農曆年後實施。警政署指,去年1到11月全國共取締汽機車酒駕10萬2746件,而酒駕肇事360件,造成377人死亡、144人受傷。
現行規定汽車駕駛若酒精濃度超過標準或吸食毒品,可罰1萬5千元到6萬元,並吊扣駕照1年,若因此致人受傷,吊照2年,若致人死亡,則吊銷駕照,終身不得再考領。修法後,若車上有未滿14歲兒童,吊扣駕照期將加倍。

交警憂拒酒測


不過,交通警察質疑,法令規定拒絕酒測駕駛人吊銷駕照3年,期滿後可重新考照,而修法後,酒駕致人受傷,吊扣駕照4年,期滿後發還駕照,民眾選擇拒絕酒測,還可提早1年重新考照。
有兩歲小孩的公務員張宇林說,與其增吊扣駕照時間,還不如把罰鍰加倍。學校職員周志忠也說,很少有兒童出門時帶身分證或戶口名簿,若酒駕載國中生,警察很難認定是否滿14歲,執法有困難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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